- 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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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电脑字号查重,取得字号不重复的证明;
2、填写《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
3、经登记机关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验资及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1、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立临时帐号,注资并请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验资,取得验资证明(外商投资企业不提交验资证明);
2、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应向深圳市或内地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申报认定,并取得认定文件;或取得“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出具的成交项目“认定证书”;
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投资各方中有一方是国有全资企业的,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须经法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深圳市外商投资局申报审批并取得批准证书及批文;
4、生产性企业向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申报环保审批,并取得环保审批文件;
5、公司的设立及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并取得批准文件。
(三)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备齐有关文件。
(四)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公司登记受理回条》,并于指定期限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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